无标题文档
登录名 密码
公告:
站内搜索:
  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努力推进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召开专题会议
浏览次数:5261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为发挥行业协会“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作用,及时有效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对行业产生的影响,促进行业质量自律和可持续发展,配合本市2012年“质量月”活动的召开,9月17日,召开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会议。市质监局原局长、现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会长钱仲裘、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副总工程师黄肖强、质量管理处处长刘刚、标准化处处长陶粮民、监督处主任科员周佳、质量管理处王峥等领导受邀莅临,与会的还有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市商联会、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重装协会、市物流协会、市纺织协会、市轻工协会、市汽车协会、市人才服务协会、市信息质量协会、市集成电路协会、市通广协会、市建材协会、市食品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市生物医药协会、市电器协会、市交通电子协会、市服装鞋帽协会、市眼镜协会等20家行业协会。会议由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秘书长、市经团联副会长叶伟成主持。

  会上,叶伟成副会长首先介绍了《关于制定上海市行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导意见》的大致情况,并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叶伟成副会长表示,制定应急预案最重要的目的是推动行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建设,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文件,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民众利益,维护企业正当权益,促进行业质量安全提升。市食品协会副会长张惠明、市建材协会副秘书长肖琴分别就食品、建材协会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以及在食品、建材行业实际工作中应对处置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展开交流。

  市质监局原局长、现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会长钱仲裘表示,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很有意义,有助于推动本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建设。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明确提到行业协会要积极提供标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应急预案彰显出行业协会对市场缺陷的矫正功能,可以进一步作为标准,推动行业协会依法合规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市质监局标准化处、质量管理处、监督处领导就应急预案的编写情况提出修改建议,并向与会行业协会介绍了市质监局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标准化处陶粮民处长首先对市经团联组织的应急预案编写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应急预案与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联系紧密,今后可以作为地方标准来做。下一阶段标准化处的工作主要是围绕节能减排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联盟标准的制定以及相关标准示范试点经验的推广这三项工作展开。希望市经团联能帮助推荐相关行业协会参与标准的示范试点工作,使更多的行业参与其中,促进行业提高,真正使标准为质量打下基础。

  质量管理处刘刚处长表示,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构建要遵循韩正市长“快报事实、慎报原因、求实为本、依法处置”的指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开展对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质量发展很有意义。下一阶段质量管理处的工作,一是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重点从电梯维保、食品添加剂等行业展开,到2015年初步建立企业质量黑名单制度。二是进行质量分析报告的发布工作,9月正式发布,行业协会可以从协会层面开展更多工作,提供行业的质量数据信息。三是上海名牌的专家评审工作。四是9月份“质量月“活动,希望行业协会能结合本行业实际开展活动。五是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的颁布和宣贯,通过质量培训改进提升行业质量。

  监督处主任科员周佳表示,监督处主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未纳入产品常规标准的重点项目进行监测,希望行业协会能通过制定联盟标准的形式将产品的潜在风险予以规范。

  最后,市质监局沈伟民副局长作了总结讲话。他表示,应急预案的制定希望能先从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的成员单位开始,各单位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本行业特色的应急预案,逐步覆盖更多的行业协会,形成本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体系。市质监局会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使质监部门与协会联手的形式常态化、规范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质量管理处要用好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这一平台,从产品质量评价、名牌评审等方面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标准化处要在标准的宣贯实施、示范试点方面与行业协会联手,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推动中小企业标准化工作。监督处在行政许可信息方面要与行业协会对口,归口管理,在质量抽查后处理和相关标准解读方面要多让行业协会参与。通过这一?列工作的开展,形成行业协会开展质量工作的重要抓手,树立行业协会质量权威。同时,行业协会也要围绕政府职能转移,加快协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改进提升行业协会质量工作的能力。希望能看到更多的行业协会在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发挥主体作用。
 
 
 
 
 
 
机构简介
会员概览
经团联新闻
上海产经
商务信息
政策法规
网上办事
出版物
长三角工经联
图片集锦
活动及预告
诚信自律
节能减排JJ小组
上海市企业管理创新成果
上海经贸仲裁中心
上海市制造业创意促进中心
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
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
上海经团联知识产权工作站
党建工作
公告
上海市工业经济管理进修学院
广告
友情链接
政策解读
 
新闻排行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冷伟青一行...
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协会商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
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
2016上海市企业社会责任...
杨雄市长在市经团联四届四次...
市经团联举行“企业对接政府...
上海市展示工程资质企业一览...
经贸仲裁仲裁流程
经贸仲裁立案流程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Email:admin@sfeo.org
上海市江西中路181号(福州路口) 邮编:200002
电话:021-63292897 传真:021-63290203 沪ICP备05023185号-1
copyright@2008,All Rights Reserved
021-6329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