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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
 
关于开展第三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研究室 浏览次数:9791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4日

  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和“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国际人才高地”的要求,树立产业领军人物,弘扬产业领军人物创业、创新精神,创造领军人物脱颖而出的发展环境,引领产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推进上海产业能级提升,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按照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沪纠办〔2010〕5号)文中关于《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作为保留项目的规定,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简称“市经团联”)、上海市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商联会”)和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简称“市企联”)决定开展“第三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现诚邀各协会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参与评选。

  一、基本条件

  此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企业都可以为主要经营者提出申报,并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如没有参加行业组织的,可直接向主办单位自荐):

  1.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的工业(含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商业(含零售业、批发业、仓储业、服务业)企业,企业所经营的产业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创新能力、经营业绩、产品或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节能减排在同行业(行业范围可包括大、中、小类别)中均名列前茅;

  2.被推荐人有突出业绩,对推动行业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其领导的企业在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某一方面具有突破性业绩,在行业中起到领先推动作用;

  3.被推荐人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改革和创新精神带领企业走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之路;

  4.企业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被推荐人坚持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人格魅力。

  (评选标准另行制定,见附件1、2。)

  二、否决条件

  1. 候选人所在企业近三年内发生过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产品出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违法违规受到工商、质监、食药监、环保、安监、劳动等监管部门处罚。

  2. 候选人所在企业存有不良信用记录。

  3. 候选人自身曾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追究责任。

  三、评选程序

  1.申报

  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基本条件中各款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前提下推荐,并于5月9日前将《“第三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申报与推荐表》(可从市经团联、市商联会、市企联网站上下载)和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交至评选办公室。工业领军人物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经团联,商业领军人物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商联会。第一届、第二届评选产生的上海工商业领军人物,本届不再重新评选。

  2.初审

  评选办公室在收到行业协会提交的《申报与推荐表》材料后,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和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在初审的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评审

  由评选办公室将初审入选名单交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入选名单。评选委员会由有关委办、行业协会和专家组成。

  4.公示

  办公室及时将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出的入选名单,在主办单位、支持单位的网站和上海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

  5.审定

  评选委员会在听取办公室公示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最终认定,并将审定通过的名单交办公室予以公布当选。

  6.宣传

  对当选的“领军人物”通过主办单位、支持单位的网站和上海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介绍。

  7.奖励

  评选委员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对当选的“领军人物”进行颁奖。

  四、联系方式

  本届评选方案、《申报与推荐表(附件3)》以及第一、第二届评选情况等信息请在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网站上下载。网址:www.sfeo.org;www.sca.org.cn;www.shec.org.cn。

  联系人: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 曹恺 沈桑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181号106室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电话:63292808 传真:63292817

  电子邮件:quattro_360@hotmail.com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杨玉海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闸路945号315室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电话:62182070 传真:62710997

  电子邮件:yuerugou1128@sina.com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王富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2623号4楼

  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电话:56031119 传真:56030592

  电子邮件:wfq@shec.org.cn

  附:1. 上海市工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

  2. 上海市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

  3. “第三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 申报与推荐表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1

  上海市工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

  一、有强烈的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推进上海先进制造业发展方面作出过突出贡献。

  二、所领导的企业在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方面具有行业领先作用,通过自主开发创新的技术、产品达到或超越国际先进水平,掌握产品的自主核心技术,对推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重大贡献,对行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标准制定起到引领作用,在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

  三、富有改革和创新的精神,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和前瞻性的经营理念,使企业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企业的自主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企业规模、效益、市场占有率名列全国同行业前茅。

  四、所领导的企业管理先进,制度创新,具有在同行业中的推广价值。

  五、所领导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奉献社会,在行业中、社会上具有较高美誉度。

  六、热心行业发展工作,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附件2

  上海市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

  一、企业在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发展现代商业,提升商业质量、能级和品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对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明显。

  二、被推荐人有突出业绩,带领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观,对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发挥重要作用,在品牌建设、企业规模、经营业绩、市场拓展等方面成效显著,位于行业前茅。

  三、被推荐人带领企业坚持业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把服务世博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具有较高的顾客满意度。

  四、被推荐人带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行业、社会上有较高的美誉度。

  五、被推荐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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