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 我市的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6年以来,按市场化要求新成立了36家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民间化机制初步建立,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逐步显现。但仍存在政府职能转移尚未到位、行业协会发展不平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较弱,行业自律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为巩固我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现提出2008年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南京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为依据,按照《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行业协会评估机制,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行业发展的新型行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南京服务。 (二)工作目标:继续深化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推进行业管理部门职能转移,加强行业协会能力建设,提高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履行职能的能力;继续加强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完善行业协会制度体;继续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初步建立行业信用体系:积极开展服务社会的公益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探索培育发展和依法监督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稳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逐步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二、积极拓展行业协会职能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指出:“整合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注重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家标准等方面的作用o”各业务主管单位应按照中央的要求,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要坚决取消不适应行业协会发展的各种限制,进一步转变职能,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移交给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要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向政府和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或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政府部门在行业监督管理、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重大工程项目论证等方面,要主动、充分听取和吸纳行业协会的意见,建立职能委托和购买服务机制,通过委托授权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与行业协会签订授权委托书、购买服务协议书,支持行业协会承担有关社会公共事务;通过听证机制广泛征询行业协会的意见,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参与价格监督、参与市场规范。按照“职随责走、费随事变”的原则,实行购买服务。要建立相应的资金项目,扶持新的行业协会,为行业协 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为行业协会的生存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建设。行业协会担负着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要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诚信制度。年内务行业协会都应制订、修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以及行业诚信自律意见和办法,督促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大力推动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切实履行好服务会员的宗旨,开展社会公益服务。行业协会是会员利益的代表,必须切实为企业服务,为会员服务。行业协会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等,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四)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行业协会要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在维护国内产业利益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作用。要积极组织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联合行动,开拓国外市场;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联系相关国际组织;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主动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经营秩序。三、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基础建设
(一)苦练内功,提升行业协会影响力。各行业协会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密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件,抓住一切可以发挥职能作用的机遇,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特别要以履行行业协会职能为重点,苦练内功,以高质量的服务改善行业协会的形象,扩大影响力。各行业协会要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注重吸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科研院所入会,改善会员结构,扩大行业覆盖面,力争达到同行业覆盖率50%以上,提高行业代表性,增强行业协会影响力。要强化服务意识,根据行业需要,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业绩,拓展行业协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制度建设。各{亍业协会要建立健全以协会章程为柁心的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奖励制度、新闻宣传制度、劳动用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秘书处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推进行业协会规范化、民主化、市场化建设。要加强行业协会与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联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机制,通过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沟通信息,争取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支持与帮助。登记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管理信息网的作用,及时发布行业协会活动信息,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参与活动,形成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民间组织的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区域间行业协会合作协调机制。
(三)加强行业协会专职人员队伍建设。行业协会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是行业协会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必须大力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吸引优秀人才,充实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同时要设立专项培训经费,加大专职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专职人员素质。要落实行业协会专职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为专职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障,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今年将以专题研讨的形式,对协会会长、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重点培训政策法规、民主办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行业管理、行业服务锌内容,从而增强协会自律诚信建设的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打造?支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协会工作人员队伍。(四)依法开展活动。各行业协会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全面落实《南京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行业协会“服务、代表、自律、协调”的基本功能。行业协会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依法所得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投入会员企业进行营利。未按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得针对企叶举办行业性的评比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评比活动不得收取费用。行业协会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对依法或经授权强制实施仲裁、认证、检验、鉴定以及资格考试等活动的收费应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各行业协会要依法指导会员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协调机制,建立行业有序的竞争秩序,规范会员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严禁组织会员企业订立价格同盟。
四、积极探索行业协会管理新思路(一)改革和完善监督管理方式。要按照政会分开、分类管理、健全自律机制的原则,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登记管理工作。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各业务主管单位要规范对行业协会的管理行为?简化对有关事项的初审行为,明确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建立高效、便捷的监督管理机制。要积极探索政府对行业协会进行有效扶持的办法和途径,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发展基金,建立对新设立行业协会的扶持机制,促进行业协会逐步走向健康成熟。要研究探索建立委托和购买服务制度,处理好直接扶持和间接扶持的关系,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研究探索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职称讦定、教育培训和交流任用的新机制。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简化和规范管理内容及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为行业协会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二)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在调查研究基础±,统筹规划行业协会的布局。要不断开拓新领域,在重点经济发展急需行业或领域、具有比较优势的农副业、现代服务业和其它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行业和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功能齐全、行为规范、服务有效的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之间通过适度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三)探索建立评估机制。年内会同部分业务主管单位,继续开展行业协会评估试点。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合适我市特点的行业协会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建立评估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我市行业协会发展特点的行业协会评估体系。在科学评估的基础±,选择一些自主办会水平高,履行职能能力强,服务质量优良,对行业发展贡献大的行业协会给予重点扶持,适时调整结构不合理、作用不明显的行业协会。积极探索优胜劣汰的行业协会退出机制,完善行业协会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