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集团、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在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政府部门指导下,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17年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通过发掘、总结、评审、推广上海企业的管理创新成果,促进中国特色企业管理科学建设、全面提升上海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为深入推进“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发挥更大作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要求
1.凡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无论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规模大小,均可申报成果。上海企业投资控股的注册在外省市的企业也可申报。
2.管理创新成果,是企业在改革与发展实践中,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各企业实际出发,在企业制度、管理理念、组织形式、经营机制、经营模式、管理方式、方法和手段以及文化建设等方面所进行的创新实践,并经过实践检验,证明确实具有明显效果和推广作用的管理成果。
3.实施时间一年以上,且以往从未申报过的管理创新成果,方可由企业提出申报。
4.近三年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出现重大有效投诉及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申报。
5.亏损企业(不含政策性亏损)不得申报。
二、 申报重点
2017年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应在全面反映本市企业各项管理创新的基础上,结合各行业特点,突出以下重点:
科创中心建设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与协同创新;战略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国有企业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发展;企业瘦身健体与提质增效;产能优化与兼并重组;质量提升与品牌培育;两化深度融合与智能制造;“双创”平台建设与新业态培育;集团管控与风险防范;对标管理与精益化改造;新生代员工管理与激励机制建设;国际化经营与市场开拓;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等。
三、 申报和评审程序
1.以本市各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各区县经委、国资委等为组织推荐单位,充分挖掘和培育各系统内在管理上有创新成果的企业,组织好宣传和企业申报工作。
2.各组织推荐单位将本系统内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名称、成果名称(其中重点推荐成果)、联系人及企业相关信息汇总后,填写立项汇总表,于2017年7月28日前统一报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评审办公室”)。
3.评审办公室拟于8月上旬组织各申报企业成果执笔人进行有关成果正文撰写和专用申报软件使用的培训。
4.9月上旬,各申报企业通过专用申报软件报送“推荐报告书”和“成果正文”的电子版至评审办公室。各组织推荐单位将各申报企业的成果推荐报告书(书面)统一收集并盖章后报评审办公室。
5.9月中旬评审办公室拟进行预评。
6.10月上旬举行专家初评。
7.10月下旬举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初评入选的成果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成果。
8.11月下旬起开展宣传表彰工作。
四、 承办部门
根据市政府有关委办文件精神,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由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评审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有关事宜可与承办单位联系。
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181号106室 邮编:200002
联系人:曹恺 沈桑杰 电话:021-63292808
传真:021-63292817 电子邮件:sfieck@126.com
五、 注意事项
1.本文件以及《2017年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评审办法》(包括立项汇总表、推荐报告书等附件)于2017年7月上旬公布在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的网站上,网址:http://www.sfeo.org。请在该网站上查阅和下载。2017年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有关通知和评审情况,也会不定期公布在网站上。
2.请各有关单位阅读本文件和《2017年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评审办法》以了解申报程序,并按照此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工作。
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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